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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险代理合同之后劳动仲裁成功

时间:2024-03-01 17:32 未知 点击:
  世界分为应然和实然,应然是这个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的,实然是这个世界实际上是什么样子的。如果没有人去改变实然,那么实然永远不会变回应然。   
  本文当事人系我妻子,文章发布已经过其同意,把她在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市都司支公司(以下简称中国人寿贵阳都司支公司)的一些经历分享给大家,尤其是刚步入社会的大学生。      本人妻子(以下就叫小Y)于2021年10月22日,在智联招聘APP上看见中国人寿贵阳都司支公司在招聘资料员,于是就向其投递了简历,投递简历后很快就收到了面试邀请,因为小Y并不喜欢销售岗位,故在面试过程中多次询问面试官该岗位是否会涉及到销售保险,均得到肯定的答复——不会涉及销售保险。面试合格后,2021年10月25日小Y正式入职,该公司对小Y进行了2天半的培训,培训结束后,这时会有人告诉你入职需要缴纳300元保证金并告诉你保证金是银保监的规定必须要缴纳。(注意:如果保险公司要你缴纳保证金,那么基本可以肯定该岗位不会是行政岗位,公司也不会和你签订《劳动合同》,而是会与你签订《保险代理合同》,这样你与公司形成的只是代理关系,不受《劳动法》及《劳动合同法》的保护,即保险公司不用为你缴纳社保,发放基本工资及加班工资。一旦与保险公司形成保险代理关系在未能卖出保险的情形下,保险公司可以不支付你任何费用。)果不其然,缴纳300元保证金后次日,中国人寿贵阳都司支公司即让小Y签订了《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(B类)》。签订合同后,小Y正常在公司上下班,等快上满一个月时又会有人告诉你,如果你不卖出一份4000元以上的保险,就无法转正,不转正就不会给你发工资,并告诉你卖不出去也可以自己购买,如果自己没钱购买还可以借钱给你进行购买。      到这时候,小Y终于明白,自己从事的根本就不是资料员行政岗位,而是销售,于是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,并于2021年11月25日提出离职。离职后,小Y多次向中国人寿贵阳都司支公司索要自己缴纳的300元保证金,但是一直未退回,直至2021年12月29日本人向其邮寄律师函要求退回小Y缴纳的保证金,中国人寿贵阳都司支公司方才于收到律师函次日退回,但仍未支付小Y工作一个月的工资。      2022年2月22日,小Y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贵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,要求确认与中国人寿贵阳都司支公司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1月26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,并要求中国人寿贵阳都司支公司支付劳动报酬。该案于2022年4月15日开庭审理,在庭上中国人寿贵阳都司支公司极力否认与小Y存在劳动关系,仅存在保险代理关系,并否认在智联APP上与其他招聘平台的招聘信息均非其公司招聘,后经我方多次努力,最终贵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采纳我方观点,双方签订《保险营销员保险代理合同(B类)》并未实际履行,确认小Y与中国人寿贵阳都司支公司存在劳动关系,应支付小Y一个月工资。最终,我方劳动仲裁成功。   
  说实话在维权之前我们知道中国人寿贵阳都司支公司,作为一个央企,这次维权可能会如蚍蜉撼树,螳臂挡车。但是我觉得这个世界分为应然和实然,应然是这个世界应该是什么样子的,实然是这个世界实际上什么样子的。就像996一样如果我们大家都接受了996的模式,那么这个世界就将会永远是996。我知道我们这一次维权仍然不能够改变保险公司现有的模式,但如果一个像我们这样的人都没有,他们这个公司的模式就会这样持续下去,会继续欺骗更多的人成为他们的免费劳动力和成为他们挣钱的工具。我们这个案子还没有结束,但是我们会一直坚持下去,因为我知道如果没人去改变这个世界,这个世界终将成为不了应然的世界。
《保险代理合同之后劳动仲裁成功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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